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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多项举措严防欠薪
2010-1-12 来源:中国建筑业协会2010-01-11 作者:
上海出台多项举措严防欠薪
    为保护建筑业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建筑业管理部门和建筑业企业切实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通知指出,春节前,各级建筑业管理部门应组织开展在建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在春节前足额结清。应设立接待窗口,公布投诉电话,对农民工举报、投诉、来信来访,要事事有回应,件件有交待。同时,应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建立清欠工作一周一报制度,重大事件必须当日及时上报。 
  通知要求,各级建筑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确实因欠薪引发闹访等事件的,应责令相关工程项目立即停工整改;在闹访事件解决前,暂停责任企业在该市承接新的工程项目、禁止闹访工程的项目经理担任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对已缴纳工资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动用其保证金先行解决拖欠问题。对确实存在恶意拖欠工资行为或由于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导致欠薪的,或以索要农民工工资为名实为恶意催讨工程款的,将依法对责任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通报批评,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取消责任企业两年内参加各类创优评比申报资格;将责任企业纳入缴纳工资保证金不良企业名单,两年内凡承接新的工程项目均要按照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企业,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本地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一年内不予批准。 
  通知同时明确,对闹访事件中少数个人以讨要农民工工资的名义,敲诈勒索,制造群体事件,给社会带来恶性影响的“不法讨薪”行为,将登入用工管理系统“不良行为记录”,限制其在该市建筑行业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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